根据“绿剑行动”整改工作相关要求,7月20日,阿勒泰地区林业和草原局联合地区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4家单位组成专家验收组到现场,逐一对哈纳斯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绿剑行动”违法违规问题进行了核实。根据实际情况,现对哈纳斯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绿剑行动”违法违规问题整改销号情况进行公示。
一、问题名称
哈纳斯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鉴苑山庄、哈纳斯国家级然保护区喀纳斯山庄、哈纳斯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喀纳斯漂流项目、哈纳斯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哈纳斯客运站(共4处)。
二、问题基本情况
1、鉴苑山庄
该处设施位于哈纳斯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科学实验区范围内,原开发企业为新疆鉴苑投资有限公司,现为新疆凯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1999年建设,占地面积共4.444亩,使用林地涉及哈纳斯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内233班10、12、14小班。地理位置:东经87°01′27.15〞,北纬48°42′27.75〞。占用林地面积共7.164亩。其中,经自治区林业厅批准使用林地手续面积为3.9亩,未批准占用林地面积4.564亩,属少批多占。
2、喀纳斯山庄
该处设施位于哈纳斯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科学实验区范围内,建设单位为新疆大西部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现由新疆喀纳斯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经营管理,于2003年建成5栋建筑,2007年改建木质结构职工宿舍一座。使用林地涉及哈纳斯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内233林班20、21、27小班。地理位置:东经87°01′56.67〞,北纬48°42′32.77〞,占用林地面积12.042亩。
3、喀纳斯漂流项目
该处设施位于哈纳斯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科学实验区范围内,建设单位为新疆大西部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喀纳斯分公司。项目区位于哈纳斯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试验区内233林班20小班,250林班20、23小班。地理位置:起点东经87°01′24.16″ ,北纬48°42′26.81″ ,终点东经87°01′17.25″,北纬48°40′15.49″ ,占用林地面积共计4.86亩。
4、哈纳斯客运站
该处设施位于哈纳斯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科学实验区范围内,管理单位为自治区交通厅公路养护公司。始建于1999年6月25日,根据新交计字[1999]第063号文件的要求建设,位于哈纳斯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250林班3小班内,地理位置:东经87°01′57.54″,北纬48°41′31.02″,占用林地面积9.42亩。
现以上4处违法违规问题中,非法占用林地范围的设施已全部拆除,并完成植被恢复工作,通过验收组的现场自查验收并达到销号标准。
三、整改措施
拆除保护区内以上4处问题的违法违规设施,采用人工或自然相结合方式恢复生态植被。
四、整改效果
以上4处问题的人工设施等已全部拆除且清理干净,并完成人工或自然恢复生态植被,改善了当地生态环境,这4处问题现已达到整改目标。
现将这4处问题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阿勒泰地区林业和草原局反馈,联系人:兰文旭,电话:18097521215。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19年7月23日至2019年7月29日,共7天。
联系电话:0906-2122936
联系地址:阿勒泰市公园路37号
公示单位:阿勒泰地区林业和草原局
阿勒泰地区林业和草原局
2019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