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稳定和扩大阿勒泰地区汽车消费,积极帮助企业应对疫情影响,鼓励开展让利促销活动,释放居民消费潜能,按照“政企合作、自愿参与、直达消费者”的原则,现将2022年阿勒泰地区汽车消费补贴活动及汽车下乡专项行动公告如下:
《2022年阿勒泰地区汽车消费补贴活动》
一、活动时间
2022年12月22日-12月31日(财政补贴资金使用完毕将提前结束。购车发票开票日期、机动车注册登记日期、申请补贴日期须在此期限内。)
二、补贴对象
活动期间,在阿勒泰地区参加汽车消费补贴活动的经销商处(不含兵团)购买乘用车新车,单车价格(不含增值税)在5万元至30万元之间,并在阿勒泰地区内完成注册登记的个人消费者。
三、补贴范围和标准
单车价格 (万元) |
企业返利金额 (元) |
政府补贴金额 (元) |
消费者享受企业返利和政府补贴金额合计(元) |
5≤X<10 |
2000 |
2000 |
4000 |
10≤X≤20 |
4000 |
4000 |
8000 |
20<X≤30 |
5000 |
5000 |
10000 |
补充说明:1.X代表不含增值税的单车价格。即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中的“不含税价”。 2.以上返利及补贴均为税前金额,须按税法代扣代缴个税。 |
四、参与方式
汽车消费补贴活动实行自主购车、厂家返利、政府补贴、先购后补、直补到卡(户)。
(一)自主购车。个人消费者在活动期限内,在自治区商务厅已公告的经销商处购公告参与车型并在阿勒泰地区内完成注册登记。
(二)申请补贴。个人消费者按规定向经销商提供材料申请厂家让利及政府补贴。资料清单如下:
1.个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下同)
2.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发票日期需与活动时间吻合,购车人身份信息与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购车人身份信息一致,发票中“不含税价”为5万元-30万元之间)
3.机动车行驶证(非营运,机动车行驶证购车人信息与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购车人信息保持一致)
4.个人银行卡(按身份证实名制办理并注明开户行)。
上述资料必须属于同一人,否则无法享受补贴。其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由购车者和汽车产销企业负责,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二)政府补贴。申请资料审核完成后,由县(市)财政部门于企业提交申请报告当月拨付政府现金补贴至个人消费者银行账户(注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汽车促销现金补贴”)。
六、注意事项
(一)消费者购车后应于2022年12月31日23:59前提交相关材料,逾期未提交视同放弃参与活动。经销商收集资料时要确保信息完整有效,避免因资料审核未通过且超过活动期限给消费者造成损失。
(二)活动开展过程中,将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动态调整厂家名单,参与厂家及汽车经销商、车型名单以官方渠道公布为准。
(三)如参与厂家、经销商和消费者利用不正当手段、规则漏洞等方式进行套利,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并拒绝其今后参与任何优惠活动。
(四)活动期间,如出现厂家、汽车经销商操作失误(包括但不限于开错发票、填错信息、漏交晚交资料、资料不清晰),导致消费者无法参与活动,原则上由厂家自行负责。
(五)单车价格是指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中的“不含税价”。参与补贴的乘用车的车辆用途为非营运车辆。
(六)消费者参与活动即视为理解并同意本活动细则。如对商品、活动规则有疑问,可咨询活动经销商或其厂家。
(七)以上返利及补贴均为税前金额,须按税法代扣代缴个税。
序号 |
经销企业名称 |
地址 |
联系方式 |
1 |
新疆坤祺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新疆阿勒泰地区阿勒泰市 北屯镇319省道以北412号1-3 |
13899923061 |
2 |
阿勒泰地区顺驰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
阿勒泰地区阿勒泰市北屯镇西北路554号 |
15099315222 |
3 |
阿勒泰地区华越升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新疆北屯市S319省道往布尔津方向第一个探头处华越升汽车城 |
0906-3908880 |
4 |
阿勒泰通菱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新疆阿勒泰地区阿勒泰市北屯西北路319省道北侧纤维板厂以南 |
15349965345 |
5 |
阿勒泰市北屯骏菱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新疆阿勒泰地区阿勒泰市北屯西北路319省道北侧纤维板厂以南001号 |
15349965345 |
6 |
阿勒泰市北屯鑫长安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新疆阿勒泰地区阿勒泰市北屯西北路以北319省道北侧 |
15719017777 |
7 |
阿勒泰市北屯远道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
新疆阿勒泰地区阿勒泰市北屯镇西北路319省道以北6公里处阿勒泰地区莘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5-52-1号 |
15599615628 |
8 |
阿勒泰福瑞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
新疆阿勒泰市北屯镇西北路721号 |
13565988050 |
9 |
阿勒泰市金山之星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阿勒泰地区阿勒泰市团结路3区江南花园146栋02号 |
19990660688 |
10 |
福海县鑫汇车行有限公司 |
新疆阿勒泰地区福海县318线以东(金山角处) |
15364616118 |
11 |
哈巴河县车博仕汽贸中心 |
新疆哈巴河县工业园区陆舟驾校院内 |
15299717474 |
12 |
福海县鑫汇车行有限责任公司 |
新疆阿勒泰地区福海县318线以东(金三角处) |
15364616118 |
13 |
富蕴县宏宇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
新疆阿勒泰地区富蕴县一区幸福路31号40栋31号 |
18290911729 |
14 |
阿勒泰地区瀚升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新疆阿勒泰地区北屯市西北路319省道4公里处 |
0906-3909990 |
15 |
新疆北菱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新疆阿勒泰地区阿勒泰市北屯镇西北路319省道以北 |
15001613030 |
16 |
阿勒泰隆海信贸易有限公司 |
新疆阿勒泰地区阿勒泰市北屯西北路318省道北侧十三连对面 |
18040732688 |
17 |
阿勒泰超越商贸有限责任公司GV |
阿勒泰市北屯西北路319省道以北原工业小区以南 |
17799066066 |
18 |
阿勒泰超越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
阿勒泰市北屯西北路319省道以北原工业小区以南 |
17799066066 |
一、活动时间
2022年12月22日-12月31日(财政补贴资金使用完毕将提前结束。购车发票开票日期、机动车注册登记日期、申请补贴日期须在此期限内。)
二、补贴对象
活动期间,在阿勒泰地区购买乘用车、皮卡车新车,并在阿勒泰地区内完成机动车注册登记的农村户籍居民。
三、补贴标准
对于农村居民(个人消费者)在阿勒泰地区汽车经销商处(不含兵团)购买乘用车或皮卡车,按照补贴资金1000元/辆的标准进行补贴(购买符合条件的乘用车可再享受2022年自治区汽车消费补贴)。
四、参与方式
个人消费者提交申请。属于补贴对象的农村户籍居民在阿勒泰地区汽车经销商处购买乘用车或皮卡车,在本地区范围内完成机动车注册登记后,由本人提交补贴申请至购车的汽车经销商处(以下简称“汽车经销商”)。提交申请资料如下:
1.填写提交户籍信息、车牌号、本人收款账号、开户行等信息至汽车经销商处。
2.提交以下资料至汽车经销商处审核。
(1)个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下同)
(2)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发票日期需与活动时间吻合,购车人身份信息与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购车人身份信息一致)
(3)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行驶证购车人信息与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购车人信息保持一致)
(4)个人银行卡(按身份证实名制办理并注明开户行)。
上述资料必须属于同一人,否则无法享受补贴。其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由购车者和汽车经销商负责,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政府补贴。申请资料审核确认后,由县(市)财政部门将现金补贴至个人消费者银行账户(注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汽车下乡现金补贴”,与其他补贴分别打款)。
(二)如汽车经销商和消费者利用不正当手段、规则漏洞等方式进行套利,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并拒绝其今后参与任何优惠活动。
(三)活动期间,如出现汽车经销商操作失误(包括但不限于开错发票、填错信息、漏交晚交资料、资料不清晰),导致消费者无法参与活动,原则上由汽车经销商自行负责。
(四)补贴申请审核期间发生户籍转移,导致不符合要求的,不能享受补贴。
(五)消费者参与活动即视为理解并同意本活动细则。如对商品、活动规则有疑问,请咨询活动经销商或其厂家。
(六)以上补贴为税前金额,须按税法代扣代缴个税。
阿勒泰地区商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