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照审批
[营业性道路运输开业指南]
一、凡从事营业性道路运输及运输服务的单位和个人(含联户),必须履行以下手续,方可开业:
1、经营项目、营业场所、法人代表或经营业主、职工人数、经营规模等书面资料。
2、合法有效的资信证明或资金担保书(会计事务所出示的验资报告)。
3、申请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应有可行性报告及其主管部门的立项批准书、股东会议纪要、场地平面图及管理和财务人员 名单等。
4、向当地县级运管站领取道路运输业户开业申请登记表。
5、由当地县级运管站汇总上报地区运管总站,由总站审批、存档,上报地区交通局审批后,方可购置车辆或开业。
二、办理营业性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道路运输营运证的手续:
1、经批准开业或批准购置车辆后,告知申请人可以进行购置车辆。
2、申请人购置车辆落牌后,到当地运管站申请办理道路运输证。
3、必须携带以下手续方可办证:经营业户(个体)法人的身份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经营业户):行车证、驾驶证、从业资格证复印件;车辆照片;购置车辆发票;购置车辆申请表;交当地运管站填写业户、车辆档案,然后填写申办书,到地区运管总站进行办理营业性道路经营许可证和道路运输证。
[《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申请、培训、考试、发证程序]
凡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的机动车驾驶员,均可以参加营运驾驶员职业培训。
l、申请受理:
(1)申请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应首先到具有营运驾驶员职业培训资格的机构报名参加职业培训。
(2)申请条件:
申请人须持有机动车驾驶证、非职业驾驶员培训结业证书。申请营业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大型客车、汽车列车从业资格证除具备上述条件外,还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申请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资格证,须持有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从业资格证2年以上;
②申请大型客车从业资格证,须持A照2年以上;
⑧申请汽车列车从业资格证书,须持B照2年以上。
(3)申请人员应当履行下列手续:
①填写《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申请登记表》
②交验机动车驾驶证、非职业驾驶员培训结业证书、身份证书。
2、职业培训和约考:
(1)完成《营运汽车驾驶员职业培训教学计划与教学大纲》规定的培训内容和课时。
(2)培训机构将学员申请登记表(附机动车驾驶证、非职业培训,结业证、身份证的复印件)报关市级运政管理机关审核和进行约考
(3)市级运政管理机关对申请登记表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核发准考证。
3、营运驾驶从业资格:
(1)学员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由市级运政管理机构组织的理论考试和操作考试。考试不合格者由运政管理机构安排补考1次。
(2)考试结束后公布考试成绩。
补考不合格的,30日后重新报名参加考试。
4、证件发放:
(1)市级运政管理机构将申请登记表、理论和操作考试成绩归档。
(2)市级运政管理机构制作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证。
(3)市级运政管理机构凭学员准考证发放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证。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户开业审批程序]
凡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履行以下手续,方可开业:
1、申请人须向道路运政管理部门出具书面申请,申请内容包括:教学组织管理、人员设备、设施安全及流动资金等书面材料。
2、由行业管理JT/T433—2000《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户开业条件》中的内容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下立项文件。
3、申报单位接到立项文件后,6个月内进行筹建,筹建期到后,由自治区运管局驾培办来验收,验收合格后,由自治区运管局驾培办颁发经营许可证,申报单位拿到许可证后,方可开业。
[出租汽车办证程序]
根据《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规定,凡是在阿勒泰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城市客运的出租汽车经营者,必须到阿勒泰市客运管理部门按规定申报审批,办理营运手续。
一、申请从事出租汽车经营者,应当向城市客运管理机构提交下列证件:
(1)书面申请:
(2)本市居民身份证或者暂住证:
(3)当地公安部门核发的机动车驾驶证并有2年以上驾龄;
(4)经客运服务职业培训取得的上岗证。
二、客管办在收到上述申请文件之日起30日内,根据出租汽车的发展计划及申请者的条件作出审核决定。核准的发给许可证 ,不核准的书面通知申请人。
三、经允许的经营者,应当持客运管理机构核发的许可证购车,向有关部门办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车辆牌照等手续。
四、经营者已按前款办妥手续的,凭有关证件在客运管理机构业务窗口办理档案登记。
五、办理档案登记提交下列证件:
(1)彩色免冠照片1寸的5张,车照5寸的l张。
(2)驾驶证、身份证、户口本、行驶证复印件各1张。
六、经营者凭办理档案登记表到政务收费大厅办理开票手续,并交纳各项费用。
[出租汽车营运证转让过户规定]
为规范出租汽车市场,方便经营者办理营运证转让过户手续,现作如下程序规定:
一、原车主须清理完经营期的各项规费,并保证出租汽车标志、设施(顶灯)完好,各种标识、监督电话,经审验合格后方可转户。
二、买方须有本市户口、本市公安部门核发的机动车驾驶证并有两年以上驾龄,经客运服务职业培训,并考核合格。
三、原车主携带营运证、行车证,买方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审验合格证,双方签订转让协议,办理行车证过户手续。
四、行车证过产后,原车主携带协议书、营运证、行车证、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i~,hE来办理歇业手续:买方携带协议书、照本、驾驶证及身份证复印件办理过尸手续,并到有关部门办理工商及税务登记。
五、新车主须交纳全年经营权有偿使用费,1年内不得重新购车从事客运出租经营活动。
六、协议签订后15日内,须将所有手续办理完毕。
[旧机动车交易市场(中心)申办审批要点]
一、申请设立旧机动车交易中心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0万元;
(二)有固定的交易场所,场地面积不低于10 000平方米;
(三)有专业的评估定价人员;
(四)具备车辆检测、维修、配件供应等设施;
(五)能够为客户捉供过尸、上牌、保险、代收税费等服务;
(六)具备旧机动车收购、销售、寄售、代购、代销、租赁、拍卖、美容和信息服务等功能。
二、地区经贸委审核同意后,向自治区贸易行办提出书面申请。
三、经批准成立的机动车交易市场(中心),由地区经贸委、工商、公安等部门组成的“旧机动车交易中心管理委员会”监管下运作。在未成立“旧机动车交易中心管理委员会”的情况下,旧机动车交易市场在地区汽车市场管理办公室监管下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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