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 社会文化活动的按排

  地区文化体育局是由地区文化局和地区体委合并后设置的地区行政公署主管文化艺术新闻出版管理和体育事业的工作部门。根据行署《关于印发阿勒泰地区文化体育局职能设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阿行办发[2002]88号)要求,地区文体局机关设有办公室、社会文化艺术及新闻出版管理、群体竞赛科三个职能科室。核定行政编制为10名,机关后勤事业编制2名,其中:县级领导职数4名,科级领导职数5名。地区文体局机关现拥有原体委办公楼1栋,交通工具有尼桑小气车1辆,体委

运动场1座,河西体育馆1座,桌子、文件柜、沙发等办公用品10余万元。地区文化体育局下设8个科级事业单位和1 个文化企业单位,分别与地区文物保护管理所(与地区博物馆两块牌子一套人马)、地区文化市场管理办分室、地区群众艺术馆、地区图书馆、地区歌舞团、《阿勒泰春光》杂志编辑部、地区体工大队、地区业余体校、地区电影发行放映公司(文化企业)

  二、主要职责

   根据机构改革后的要求,地区文体局承担全地区文化管理、新闻出版管理、体育管理三大职责

  1、文化管理职责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以及自治区有关文化艺术工作的方针、政策,拟定地方性文化艺术的实施意见办法并组织实施;管理文学、艺术事业、指导艺术创作与生产,扶持代表性、示范性、实验性文化艺术品种,保护、挖掘、弘扬各种民族传统的优秀文化艺术的发展;归口管理全地区重大文化活动;管理全地区图书馆事业,指导图书文献资源的建设、开发和利用,指导公共图书馆事业的发展;归口管理文化市场稽查工作;归口管理对外文化交流联络工作;指导电影发行、放映工作;管理地区文物保护管理工作。

  2、新闻出版管理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新闻出版、著作权的法律、法规和新闻出版业的方针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审核、申报新疆的出版单位和出版物发行单位;监督管理地区新闻出版活动和印刷业;管理本地区音像制品的出版、复制和著作权工作。

  3、体育管理职责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自治区、地区有关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指导和推动体育改革,编制体育事业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体育(竞技)运动学校建设,指导和检查各县(市)及行业体协的体育工作;编制全地区体育竞赛计划,承办自治区、地区性运动竞赛;指导体育系统及民间的体育交流活动;加强群众体育、基层体育组织网络和骨干队伍建设;指导和配合各部门、各行业系统,各社会团体、农牧区、生产建设兵团积极开展体育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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