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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动场1座,河西体育馆1座,桌子、文件柜、沙发等办公用品10余万元。地区文化体育局下设8个科级事业单位和1 个文化企业单位,分别与地区文物保护管理所(与地区博物馆两块牌子一套人马)、地区文化市场管理办分室、地区群众艺术馆、地区图书馆、地区歌舞团、《阿勒泰春光》杂志编辑部、地区体工大队、地区业余体校、地区电影发行放映公司(文化企业) 二、主要职责 根据机构改革后的要求,地区文体局承担全地区文化管理、新闻出版管理、体育管理三大职责 1、文化管理职责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以及自治区有关文化艺术工作的方针、政策,拟定地方性文化艺术的实施意见办法并组织实施;管理文学、艺术事业、指导艺术创作与生产,扶持代表性、示范性、实验性文化艺术品种,保护、挖掘、弘扬各种民族传统的优秀文化艺术的发展;归口管理全地区重大文化活动;管理全地区图书馆事业,指导图书文献资源的建设、开发和利用,指导公共图书馆事业的发展;归口管理文化市场稽查工作;归口管理对外文化交流联络工作;指导电影发行、放映工作;管理地区文物保护管理工作。 2、新闻出版管理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新闻出版、著作权的法律、法规和新闻出版业的方针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审核、申报新疆的出版单位和出版物发行单位;监督管理地区新闻出版活动和印刷业;管理本地区音像制品的出版、复制和著作权工作。 3、体育管理职责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自治区、地区有关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指导和推动体育改革,编制体育事业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体育(竞技)运动学校建设,指导和检查各县(市)及行业体协的体育工作;编制全地区体育竞赛计划,承办自治区、地区性运动竞赛;指导体育系统及民间的体育交流活动;加强群众体育、基层体育组织网络和骨干队伍建设;指导和配合各部门、各行业系统,各社会团体、农牧区、生产建设兵团积极开展体育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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