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地区行政公署第26次常务会议研究,现决定对以行署办公室名义印发的《阿勒泰地区标准化资助奖励办法(试行)》(阿行办规〔2021〕2号)、《阿勒泰地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准入事项管理暂行办法》(阿行办规〔2023〕1号)文件予以废止。
202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