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全地区车用气瓶安全管理,根据自治区市场监管局与兵团市场监管局联合印发的《加快完善气瓶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方案》,阿勒泰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对全地区车用气瓶电子监管系统进行全面升级,并于2025年9月起在全地区进行安排部署,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疆内车主:
2025年9月1日起,全地区采用扫描车牌号识别车用气瓶使用登记信息和气瓶检验信息的方式进行加气。若扫描车牌号后无法识别到气瓶相关信息,将无法正常加气,可凭现有车用气瓶电子标签或站长卡进行加气。
2025年10月31日前,请无法正常加气的车主及时到原车用气瓶使用登记机关办理气瓶使用登记变更业务。
2025年11月1日起,将全面停用车用气瓶电子标签和站长卡功能,扫描车牌号后仍无法识别车用气瓶相关信息的车辆将无法进行加气。
疆外车主:
2025年9月1日起,全地区实行通过扫描车牌号的方式进行充装加气。对疆外车辆车牌号进行扫描后,充装站作业人员需在车用气瓶电子监管系统中录入气瓶使用登记信息和检验信息。车主需随车携带车用气瓶使用登记证和气瓶定期检验报告。若车主不能提供上述资料,充装站作业人员需要在车用气瓶电子监管系统中录入车主手机号,以短信的方式提醒车主及时到车辆登记地办理车用气瓶使用登记或到气瓶检验机构进行气瓶定期检验。录入车主手机号后,充装站可以临时为车辆进行加气。
2026年1月1日起,仍无法提供车用气瓶使用登记证、气瓶定期检验报告的车辆,充装站将无法提供充装服务。
注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任何个人或单位不得非法改装机动车。非法加装车用气瓶属于非法改装机动车行为,请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时拆除所加装的车用气瓶,将车辆恢复至原厂状态,并将气瓶送交气瓶检验机构作报废处理。
特此公告
阿勒泰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8月5日